您好,欢迎您来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V1.0
登录 注册 专家注册 扫一扫
联系我们 CA办理 保函办理 顶部
020-89160831

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整体提升前期研究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4-07-30 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整体提升前期研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整体提升前期研究

2.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松溪片区

2.3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对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整体提升前期研究,罗冲围片区位于广州主城区西部出入口,是西联广佛同城的战略桥头堡,整体面积22.8平方公里,本次片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近期先行实施松溪片区与潭村片区。受地区开发历史及自然环境影响,松溪片区目前仅有增槎路一条市政对外通道。增槎路作为片区中轴大道,承担区域出行的主要交通量,具体规模主要为①增槎路(增埗河-卫生河)道路综合提升,路线长度约3.1km(需综合考虑道路快捷化、慢行系统、景观提升及相关对外交通疏解通道的研究);②增槎路沿线110kv高压线下地长度约2.5km(需同步考虑研究松溪范围外罗冲围片区内共约4km分期下地方案);③松溪片区水系综合提升长度约6.5km。(详见项目任务书)

2.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571202.00元(其中增槎路道路综合提升招标控制价921844.00元,高压线下地招标控制价313158.00元,松溪片区水系综合提升招标控制价336200.00元)

2.6服务期: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增槎路道路整体提升、高压线下地、水系综合提升三个专题各自明确立项实施主体(既项目可研的实施主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3投标人须按要求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5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廉洁承诺书》

6、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协议书》为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时间:20247300900分至2024851700分(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联合体工作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需联合体各成员同时盖章,联合体可授权同一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4)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4001491204053001534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帝景大厦支行

备注:×××项目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名称

4.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202B珠江监理招标代理部

4.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②投标人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在2024年820日上午09:30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号:15735078850049

③如投标人提交银行投标保函或提交投标保证保险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1室(地铁2号线越秀公园站B2出口直走50米左转北塔电梯直上7楼)。)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20日上午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820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6.6招标代理单位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cg.gemas.com.cn/、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阳光采购服务发布平台为准

8.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20-813703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高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13703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703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招标人: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期:2024年7月29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致: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整体提升前期研究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牵头单位主办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主办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单位主办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成员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如有时)     成员单位名称)负责                     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我要报名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