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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3-23 10:15

各交易主体(含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进场各交易主体在进场前配合落实好以下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一、高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报告的地市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

四、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五、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部
                                           2022年3月23日